中新網8月25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中國商業聯合會副秘書長王耀昨天透露,商務部擬訂的《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簡稱《辦法》)正在征求企業意見。據悉,《辦法》首次對備受爭議的“進場費”問題作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此次征求意見稿的《辦法》共有38條,對于爭議已久的“進場費”、賬期、定價權、商品質量責任等敏感問題作了明確規定。《辦法》首次以法規方式明確要求:“零售商應當將所收取的促銷服務費登記入賬,并按照規定納稅。”
《辦法》要求: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促銷服務費的,應當事先征得供應商的同意;供應商不同意的,零售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應當與供應商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同時,零售企業不得向供應商“變相收取”的費用條目包括:續簽合同費、店內條碼費、店鋪改造裝修費等。(記者葉永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