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8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目前已發出《關于煤礦停產整頓指令通知書》,撤銷了廣東省61家企業的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
這61家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企業包括51家煤礦企業和10家非煤礦企業。
據了解,原憑各有關部門出具的正在辦理《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證明申報并取得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一律撤消安全生產許可證,由各地級以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收回,交回發證單位,進行重新評審,符合條件的再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已經申報的企業,必須取得有關正式有效的上述三證后,才能申辦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對證照不全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
8月12日,廣東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派出由3位副省長分別擔任組長的省政府督查組,從8月15日起,對韶關、梅州、清遠3個產煤市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為期兩個月的督查。廣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同時決定:今后一律不再審批新的煤礦項目。(何春中 林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