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五日電 (朱大強 王月宏)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偵查監督廳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在查辦瀆職犯罪專項工作中緊密協作配合,共同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中的瀆職犯罪。
據悉,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全國檢察機關正在開展為期一年半的集中查辦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瀆職犯罪專項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出,偵查監督部門審查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各類犯罪案件時,要注意從中發現涉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失職犯罪案件線索。對于發現的犯罪案件線索,報經分管檢察長同意后,可開展必要的調查或及時向反瀆職侵權部門移送。偵查監督部門直接初查的,要通報反瀆職侵權部門。反瀆職侵權部門在查辦有關瀆職失職犯罪案件時,如發現涉及偵查監督部門需要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活動進行監督的,要及時向偵查監督部門通報。
通知指出,反瀆職侵權部門對舉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瀆職犯罪的線索,或正在辦理的案件中,被舉報人或者嫌疑人的瀆職行為涉及到應當由公安機關管轄案件的犯罪分子的,報經分管檢察長同意后,應當向偵查監督部門通報,并移送相應線索材料,由偵查監督部門進行立案監督。
通知強調,偵查監督部門和反瀆職侵權部門要充分運用檢察職能,除在個案上加強協作配合外,要建立經常性的工作聯系制度,溝通情況,分析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以及與此相關的職務犯罪的新情況、新特點,提出相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