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三日電(記者周音)為推進公平競爭,防止和反對壟斷,中國《民用航空企業機場聯合重組改制管理規定》將于今年八月二十日起施行。
記者今日從民航總局獲悉,該規定要求,航空公司、機場的聯合重組改制事先必須報民航總局、民航地區管理局審批,否則將不予換發行業運營證照。并對聯合重組改制的各方企業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民航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袁耀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在市場經濟中,政府對企業的管理首要的任務是推進公平有序競爭,防止壟斷,以促進經濟在競爭中發展。因此,制定《民用航空企業機場聯合重組改制管理規定》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公平競爭,防止和反對壟斷,是為了貫徹實施關于民航業投資的有關法規,同時也是為了保證安全和維護公眾利益,減少聯合重組改制對民航安全和消費者利益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據了解,民航企業聯合重組改制,是指民航企業間的合并、參股、公司制改制、股權重組、分立、公開發行募集股份和股票上市、債權轉換股權以及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所有權和經營權轉讓、承包經營、委托管理、租賃、以及其它任何導致民航企業的資產所有者、股權結構和經營權發生改變的行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