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9日電 據甘肅經濟日報消息,日前,甘肅省紀委辦公廳下發《關于重申嚴禁領導干部私自開公車的通知》再次重申禁止領導干部私開公車的相關規定,非工作時間車輛一律停入車庫或在指定地點存放。
通知要求,在車輛管理上,各單位“一把手”必須帶頭執行,切實督促管理,保證本單位本部門不發生領導干部私自駕車問題。各地各部門對各級領導干部違規駕車,制止不力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一把手”的責任。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查處力度,凡在非工作時間私駕公車出現丟車、肇事或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一經查實,必須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駕車者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