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5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報道,只有初中文化的無業女卻想出了利用某些黨政機關及大中型企業負責人不正常心理,用男女關系相要挾進行詐騙的手段。
2004年3月,魯在其暫住地,伙同他人漫無目的地向全國各地的黨政機關及大中型企業負責人發送了多封署名“知名不署的小妹”的信件,以公開不正當男女關系相威脅,要求收信人將人民幣3000元存入其指定的戶名為“張靜”的帳戶中。
在此之后,先后有北京、福建等地的企業和黨政機關的領導干部人向“張靜”的帳戶中匯去了人民幣共計3800元。
同年3月24日,魯又故技重施,使用姓名為“周瑩”的偽造的居民身份證開設銀行帳戶。同時,其再次印制內容相同的敲詐金額為人民幣3 000元的勒索信5000封,并要求收信人將錢匯入其指定的“周瑩”的帳戶中。
2004年3月30日,魯被公安機關抓獲,同時起獲未發出的5000封敲詐勒索信件。2005年7月4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魯紅秀有期徒刑3年。(范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