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4日電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今天在作《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及對策》報告時指出:中國將采取三項措施關停安全不合格的小煤礦。
第一,煤監系統、安監系統發停產整頓通知書,第一次抄送當地人民政府。如果煤礦拒不執行,第二次抄送上級人民政府,第三次抄送本省主管工業副省長。
第二條,安監總局和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工商總局商量,實施聯合執法,認定他停產整頓,就把所有的證沒收,什么時候驗收合格,什么時候退還。
第三就是要加大懲罰的力度。現在各省紛紛立法,發生死亡事故至少賠償20萬,同時加大罰款,沒收非法所得,根據《安全生產法》并處1倍到5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