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8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救助管理處處長王素英表示,流浪乞討人員中的精神病患者和傷患人員問題已經引起了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重視,目前民政部正在會同財政部、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有關救治辦法。
“按照民政部制定的、從2003年8月1日起實施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目前精神病患者、傷患人員沒有納入救助范圍,但這些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已經引起了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重視。”王素英17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這樣說。
據了解,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需要同時具備4個條件,才能得到無償救助:一是自身無力解決食宿;二是無親友投靠;三是既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又不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四是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雖有流浪乞討行為,但不同時具備這些條件的,不屬于救助對象。《細則》中還規定,救助站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主要是為其提供臨時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并使其返回家庭或所在單位。(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