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3日電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國務院國資委主任邵寧昨日表示,中國國有企業實施政策性關閉破產的期限確定為2005年至2008年,2008年后不再實施政策性關閉破產。他說,今年要盡快完成擬關閉破產企業涉及的債權從國有商業銀行剝離的工作。
邵寧表示,今年要盡快完成擬關閉破產企業涉及的債權從國有商業銀行剝離的工作;改進審核辦法,從今年開始,按照新的項目審核辦法,當年新增項目審核工作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符合關閉破產條件的企業,要爭取做到當年下達計劃、當年啟動工作。
邵寧還表示,今后對長期虧損、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國有大中型工業企業可按國家規定實施政策性破產。對國有非工業困難企業、中小企業中的困難企業主要采取依法破產解決退出問題。對一些產品有市場、經營管理能力較強、信譽較好,但債務負擔較重的困難企業,可鼓勵企業與國有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方式,通過協商實行債務重組。(郭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