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8日電 據《檢察日報》報道,湖北省13個縣、市、區的某些基層干部和組織,用五花八門的理由動用扶貧開發資金和農村合作基金會中央專項借款,違規違紀總金額逾億元。日前,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向媒體通報了查處結果,32名違規違紀干部被分別予以開除黨籍、黨內警告及嚴重警告、留黨察看、撤銷行政職務等黨紀、政紀處分。
通報說,房縣、丹江口市、鄖縣、恩施市、利川市、宣恩縣、英山縣、浠水縣、襄樊市襄陽區、老河口市、陽新縣、公安縣、咸寧市咸安區等13個縣、市、區,分別截留、挪用、擠占、套用扶貧開發資金和農村合作基金會中央專項借款,少的幾萬元,多的高達6000余萬元。所“動”款項,或被用于歸還鄉政府辦公樓工程款,或被用于發放職工工資,有的甚至被用于私營企業支付稅款。其中,襄陽區將6500萬元農村合作基金會中央專項借款轉為儲蓄后,將所獲87萬余元利息用于區農村合作基金會接管中心業務經費和兌付股民股金。此案有7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和嚴重警告處分。(梁曉亮、伍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