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7日電 臺“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堃今天(27日)對所謂“兩岸和平促進法”,提出“三原則”底線,即:“沒有九二共識”;“若相關組織設在‘總統府’,府方可同意”;“相關法律不應該侵犯‘總統’職權、須符合憲法原理”。
據“中央社”報道,游錫堃稱,只要符合這三原則,府方都可以接受。他并稱,“和促法”目前在“立法院”協商,“總統府”未參加討論,目前態度是只要符合三原則,其它內容不會多加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