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8日電 最新出版的《求是》雜志刊登中央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的文章說,要更加注重用改革統攬預防腐敗的各項工作,在2010年建成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基本框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是深化改革、創新制度、從源頭上逐步化解矛盾的過程,這為反腐倡廉制度創新提供了新的契機。要抓住權力運行中容易產生問題的薄弱環節,堅持不懈地抓改革、抓制度、抓預防,不斷拓展源頭治腐的領域,在2010年建成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基本框架。
繼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行政審批制度和財政金融體制、投資體制、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的改革,嚴格市場準入退出制度,加快信用體系建設。逐步推進分配制度改革,解決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減少因分配不合理而誘發的腐敗現象和社會矛盾。建立健全社會利益協調機制,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
立足于教育,著眼于防范,加大預防腐敗工作的力度,使領導干部少犯或不犯錯誤。大力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積極推動廉政教育進社區、村鎮、企業和學校,增強全社會反腐倡廉的意識,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社會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