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四日電 (杜燕)今天上午的新聞發布會上,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就備受關注的湖北殺妻冤案說,佘祥林有權利提出國家賠償的請求。
萬鄂湘說,昨天宣告佘祥林無罪的同時,當地人民法院已經告知佘祥林有這個權利,可以提出國家賠償的請求。至于精神的賠償問題,各級人民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釋,對他的精神損害的賠償及其他方面賠償提出的要求給予合理、公正的裁決。
萬鄂湘說,根據這一案件,從審判機關的角度來看,有值得今后總結和歸納的經驗和教訓。我們除了懲罰和打擊犯罪、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同時,是否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功能,或者是同等重要的功能,那就是保護無辜和維護人權。我們要用司法的手段來保護人權、保護無辜,那么就要有一個選擇,出現疑罪的時候我們有什么取舍,是疑罪從無還是疑罪從輕。如果出現疑罪,或者疑罪比較多的情況下,事實有很多疑問的情況下,我們到底是從民意還是從事實?
萬鄂湘說,審判機關作為一個公平和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必須嚴把事實關,確保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