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5日電 據檢察日報報道,從今年開始,江蘇省檢察院明確要求:凡辦理自偵案件,要對偵查活動實行全程錄音錄像,備案待查。
近年來,江蘇省檢察機關在受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親屬反映檢察干警違法違紀信訪中,發現反映偵查人員刑訊逼供的比例較大,而紀檢監察部門調查后發現雖然這些信訪不少是誣告,但從證據上講,不能確信偵查人員沒有刑訊逼供。
同時,該省檢察機關查處的檢察干警違法違紀的案件,發生在辦案環節的占了75%。針對這些問題,2004年以來,該省檢察機關著力健全完善依法行使檢察權的監督制約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將監督關口前移,適時介入執法活動,把執法的流程管理與執法監督活動融為一體,擴大監督的覆蓋面,使事后監督與過程監督相統一,變被動監督為主動監督,防患于未然。對自偵案件偵查活動實行全程錄音錄像就是他們采取的措施之一。
江蘇省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對自偵案件偵查活動實行全程錄音錄像,可以有效防止辦案人員被誣告,防止辦案人員刑訊逼供,做到防范監督在先,是真正愛護干警,也能更好地實現公正執法,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一旦發生辦案人員刑訊逼供等違法違紀行為,錄像也是查處的重要證據;同時這也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隨意翻供的有力手段。(盧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