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5日電 華西都市報消息,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出書行為的通知》,明確劃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出書“紅線”和“綠線”。
通知明確指出,對違反“五條禁令”的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查實,要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通知明確規定:未經組織批準,各級黨政領導干部不得以個人名義參與出版物的編寫工作,不得在出版物上掛署黨政職務頭銜;各級黨政領導干部不得在個人編寫的書籍中泄露黨和國家秘密;不得利用職權和影響在出書中謀取不當利益;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以單位和領導同志名義編寫“文集”、“大全”等類書刊資料;不得借單位名義編印出版并向下級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推銷與本單位業務無關的書籍。
通知要求,各級新聞出版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查處假借領導機關和領導同志名義編印、推銷書刊的行為。
最近四川省有的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干部和新聞出版單位收費約稿、贊助出版、攤派發行等違規違紀現象比較突出,增加了基層、企業和財政負擔,造成了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