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1日電 有臺灣“第一名媛”之稱的江承澐,被揭為躲刑期,足足逃亡了6年!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江承澐去年中被爆隱瞞有醫生老公王亦湯,還涉及侵占、詐欺與妨害家庭官司,為避鋒頭,當時她消失2個月,過后復出。昨(20)日有讀者向臺灣媒體爆料,指江承澐搞“消失、出現”已非頭一回,1996年,她因詐欺、侵占,被高院判刑10個月,為躲刑期,足足逃亡了6年!
昨江承澐承認此事,雖沒服刑,但她認為“法院已經做出處理”,而且那幾年她也不自由啊!
媒體說,這起“假名媛、真逃犯”事實,需回溯至13年前。92年,本名江貞慧的江承澐,在百座企業擔任靈骨塔銷售員,負責販賣北縣三芝鄉“北海福座”靈骨塔塔位,趁業務之便,侵吞公款75萬元臺幣,公司察覺后,告進法院,她被臺北地院判決,因詐欺罪被處有期徒刑5個月,業務侵占部分,則處有期徒刑7個月,合并判決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過后她上訴到最高法院,但在96年被高院駁回,仍需執行刑期10個月,至此她開始逃亡。而檢察官多次傳拘她執行刑期未果,向所有警政單位發布通緝令,但她仍巧妙躲過檢警追緝,至2002年通緝令的“法定行刑時效”超過,才依法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