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8日電 據人民網報道:昨天召開的武漢市反腐倡廉大會透露,為保障市直機關統一津補貼制度的落實,該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等8部門已聯合下發文件,規定除經國家規范統一的各項津補貼外,市直各單位一律不準擅自提高標準、超范圍或另立名目自行發放獎金、津補貼、過節費等;不準自行出臺有關發放獎金方面的獎勵政策。
武漢市直機關各單位辦企業、賓館等所得經營性收入,以及國有資產非經營性轉經營性收入(包括房屋出租經營、入股經營、發包經營等收入)一律納入同有資產統一管理。
該市強調,凡不按規定執行,巧立名目、擅自發放津補貼或變相發錢發物的,不論金額多少,均按照違紀處理。對違紀發放的錢物全額追回;對違紀單位停發三個月的津補貼,并在全市通報,對違紀單位的主要領導先免職。該市還專門公布了舉報電話。(田豆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