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2日電 全國檢察機關建立上級檢察院領導聯系基層檢察院聯系點制度,規定地級以上檢察院每個院領導都要確定一至兩個基層院作為聯系點,重點聯系示范檢察院和需要幫促的基層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省級檢察院領導共建立基層工作聯系點530個。
新華網援引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消息稱,檢察機關以領導班子建設為重點,以爭創先進檢察院活動為載體,努力提升基層檢察工作的整體水平。根據近3年來工作業績、領導班子狀況、規范化建設水平等標準,在全國范圍內確定了334個基層檢察院作為基層建設示范單位,277個基層檢察院作為重點幫促院,實行“兩頭抓、帶中間”,推動基層檢察院建設深入發展。
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要狠抓基層檢察院領導班子的組織建設,強化對基層檢察院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管理、監督和考核。對工作不思進取、長期打不開局面的領導班子,對自身素質不高、領導水平低、不能發揮表率作用甚至違法違紀的領導干部堅決進行調整。(楊維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