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1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報道,黑龍江哈爾濱某高校物理系學生宋某通過研究網絡銀行后,成功地和同學盜竊錢款53萬。1月21日,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據悉網絡銀行盜竊案在哈爾濱市尚屬首例。
哈爾濱檢察院起訴稱:被告人宋成林及張某、陸某、卜某(均已判刑)系哈爾濱某高校的學生,宋某于2003年在工商銀行辦理了網絡銀行業務并取得靈通卡。他通過研究網上銀行業務,發現并抄錄了158名網上注冊的客戶的卡號和密碼,在網上成功試辦了轉賬業務。接著,宋某又與張某、陸某和卜某四人預謀后決定于1月8日晚由宋某和陸某到網吧去轉賬,二人共非法轉款54萬余元。
9日上午,四人在工商銀行多個儲蓄所共13次提款53萬余元。1月10日,得知公安機關已起懷疑,陸某說去投案自首自己頂罪,遂帶50萬贓款人民幣投案。同日,公安人員將張某、卜某捕獲。2004年9月23日,宋某被公安機關捕獲,F贓款505100元已返還被害單位。
檢察院認為,宋某利用網絡盜竊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本案現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賈晉璇、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