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一月十三日電(記者關向東)香港電訊管理局(電訊局)十三日宣布,發出新的固定傳送者牌照,同時撤銷香港電話有限公司(香港電話公司)價格須“事先批準”的規定,此舉打破了長達十年針對部分固話運營商的價格管制。
根據新的固定傳送者牌照,香港電話公司的價格無須獲得電訊局長批準,包括因價格競爭而提供的折扣及其他優惠。
香港在十年前即開放電訊市場,但因為香港電話公司當時有很大的市場優勢,當局顧慮在新的固定電話網絡營辦商取得穩固基礎前,香港電話公司有能力扼殺競爭的發展,因此對該公司施加比較嚴格的價格規管。
港電訊局發言人稱:“然而,自一九九五年以來,固定電話服務的競爭日趨成熟,而競爭不但源自新的固網商,更有可能包括流動電話服務及新近推出的IP電話服務等等。‘事先批準’價格的規定已經跟現時市場情況脫節。”
電訊局于去年十月八日就此事發出咨詢文件,業界普遍同意現今市場狀況已有別于一九九五年;認同“事后規管”是國際最佳慣例。
業界普遍認為,向香港電話公司發出新牌照是改變規管措施的最佳方法,較之宣布免去其市場主導地位,更能讓當局施加適度的規管措施。
電訊局發言人續稱:“部分回應者關注到‘事后規管’,對約束潛在的反競爭行為的有效性,特別是在捆綁式銷售及價格歧視方面。事實上,港《電訊條例》一直以來均約束反競爭行為,而有關標準在‘事后規管’實施后將不會改變。電訊局將繼續投放資源監察反競爭行為,并及時采取行動。”
同時,為免擾亂各公司業務互連的現狀,電訊局長特別決定維持香港電話公司與其他公司互連收費的現行“事前規管”措施。此外,香港電話公司必須將其實際價格提早一天通知電訊局長。若認為關乎公眾利益,電訊局長可公布有關價格。
發言人強調:“放寬市場管制必須是恰當及合時。相信今天的決定將有助帶動電訊業按市場力量進一步發展,并令消費者受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