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0日電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中央紀委監察部和國資委有關部門透露,國有企業在大力推進“四項工作”的同時,不斷完善責任制度,嚴格責任追究,形成了貫徹落實企業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責任和監督體系。截至目前,181家中央企業全部建立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國有企業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程中,同步加強源頭防腐措施,探索創新了不少新鮮經驗。
一是完善決策制度體系。大多數企業在規范權力運行、防范決策風險和權力腐敗中,注重制度建設,通過制度規范決策程序,規范和監督決策行為。
二是加快改革用人制度。許多企業在用人方面引入市場機制,競爭上崗,向社會聘任,對重要崗位人員定期交流。
三是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強化財務資金管理。許多企業通過推行財務集中管理、建立結算中心、派出財務總監等措施,進行財務管理體制創新,加強了對財務的監督和管理。
四是進一步完善和創新物資采購和工程項目招標制度。(尹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