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9日電 國家環保總局昨天(18日)通報了內蒙古阿拉善右旗發生的一起違法進行農業開發、造成嚴重生態破壞案件。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潘岳介紹說,內蒙古綠洲現代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沒有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沒有履行開發項目需要辦理的環保手續的情況下,僅憑與阿拉善右旗政府簽訂的開發合同,就于2001年8月啟動了計劃占地4萬畝、投入經費3000萬元的大型農業開發項目。
該項目至今已開發1萬畝,實施過程中,綠洲公司沒有充分考慮當地的自然條件,盲目引種,致使開發種植接連失敗,而且在沒有具體種植計劃的情況下就一次性大面積開荒,直接導致大面積撂荒,土地裸露達2100畝。從現場情況看,生態破壞現象十分突出,撂荒的土地已沙化、活化。
據調查,這個區域年水資源可開采量僅為917萬立方米。按水資源平衡要求,項目區可灌溉土地面積不能超過2.5萬畝,而且必須是節水灌溉。但實地調查發現,開發區域內目前主要的灌溉方式是漫灌,如果按照簽約4萬畝的面積全部開發,當地水資源將遭到永久性破壞。
國家環?偩忠婪▽@起嚴重生態破壞案件進行如下處理:要求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局督促阿拉善盟環保局對綠洲公司依法處理,限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采取生態恢復措施;上收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權,由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局進行審批;督促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局商監察廳,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報道介紹說,阿拉善的沙塵是北京等地春天沙塵暴的重要來源,在國家每年投入大量資金用于阿拉善治沙、改善環境的同時,卻發生上述案件。(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