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6日電 近日,安徽省監察廳會同省工商局對太和縣工商局未執行對劣質奶粉事件有關責任人處理決定的案件進行了嚴肅查處。
據安徽日報報道,經查,太和縣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徐學順,對太和縣工商局未執行對劣質奶粉事件有關責任人處理決定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構成失職、瀆職錯誤,在社會上造成了欺騙組織、欺騙群眾的惡劣影響。經安徽省監察廳研究決定,擬撤銷徐學順太和縣工商局局長職務,建議撤銷其太和縣工商局黨組書記職務,要求有關部門按程序辦理。
據悉,上述處理決定現已執行到位。安徽省監察廳要求,全省各地要從這一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對不按規定落實紀律處分甚至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和群眾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防止類似問題的發生,嚴格依紀依法辦事,堅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沈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