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9日電 中國青年報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排定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時間表:明年1月--2月,做好人民陪審員的預選工作;3月--4月,集中培訓人民陪審員的預選人員,通過縣級人大常委會任命后,確保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在5月1日生效時能統一上崗。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已成立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小組,全面負責有關人民陪審員工作的籌備、協調和組織,指導地方法院開展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各項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興長強調,要保障人民陪審員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一方面,職業法官必須尊重人民陪審員的審判權,審判活動中,法官可以對人民陪審員進行法律提示或引導,但絕對不可以就認定案件事實和具體適用法律加以暗示,影響人民陪審員。另一方面,要制定相關規定,保證人民陪審員審理案件的公正性。同時,要積極探索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管理的機制,嚴格管理,確保人民陪審員真正發揮作用。(崔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