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6日電 據中國銀監會網站消息,中國銀監會近日下發《嚴禁信托投資公司信托業務承諾保底的通知》。
該通知針對部分信托投資公司在辦理信托業務時存在向委托人承諾保底的做法,重申信托投資公司辦理信托業務,應當嚴格執行分賬管理的原則,必須用管理信托財產所產生的實際信托收益進行分配,嚴禁信托投資公司挪用其他信托財產墊付信托財產的損失或收益。
信托投資公司不得以信托合同、補充協議或其他任何方式向信托當事人承諾信托財產本金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
信托投資公司應當在其營業場所顯著位置對不得承諾保底的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并在簽訂信托合同時,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申明上述內容。
信托投資公司在推介信托產品或辦理信托業務時,不得暗示或者誤導信托當事人信托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