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日電 據南國早報報道,12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了廣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總體情況:廣西通過立法程序修改、廢止110件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取消了其中的197項行政許可項目,保留47項行政許可項目,精簡幅度達80%。
據悉,這次取消的197項行政許可項目既涉及經濟管理事務、社會管理事務,也涉及行政管理等其他方面的事務。
取消的項目一是行政機關采用事后監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二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三是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此外,被取消的還有應當由國家統一確定的資格資質類的行政許可,以及不公平對待市場主體的行政許可。
據了解,保留的47項行政許可項目,有33項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特定活動。有14項屬于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經過清理后,依法確定保留的行政許可實施主體59個。(郭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