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4日電 據金黔在線—貴州都市報報道,貴州錦屏縣河口鄉中仰小學51歲教師姜齊光,因涉嫌對16名小學一、二年級女學生多次實施強奸、猥褻,于11月22日一審被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姜齊光先后42次強奸12名女學生、35次猥褻16名女學生,在短短的1年多時間、3個學期內累計作案多達77次,法院經審理查明后記錄其罪惡的一審判決書長達26頁、約2.7萬字。
據了解,姜從今年3月16日案發被刑事拘留到今年8月31日法院開庭審理的5個多月時間內始終聲稱“被冤枉”、“被嫁禍”,但憑借61份被害人陳述、醫院醫學證明、目擊小學生等證人證言以及姜齊光所批改的作業等證據,法院據此認定了其罪行。
報道介紹,姜任班主任兼科任老師的班級共有女學生19名,從2002年9月開學后不久,一直到2004年3月案發,他對該班女學生的非人摧殘達到肆無忌憚、喪心病狂的地步。19名女生中,僅有3人幸免于姜的魔爪。(徐錫南、石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