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4日電 廣州市政府決定,從2004年1月1日起,全市免征農業稅,此舉將使廣州市從事農業生產的200多萬農民再減輕負擔5000多萬元,真正實現“零稅賦”。
南方都市報消息,免征農業稅是廣州市繼2002年進行農村稅費改革,大幅減輕農村稅費,2003年進一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后再次減輕農民負擔的重大舉措。
廣州市財政局有關人士表示,免征農業稅后,市本級財政對幾個財政困難較大的區、縣級市將適當給予轉移支付,以保障鎮村兩級辦學、優撫、計劃生育、民兵訓練、道路及水利設施修建、村級基本經費等正常支出。
廣州今年取消農業稅,可提前五年完成國務院要求。據了解,上海、浙江、北京等省市此前已經取消了這一征收了40多年的稅種。廣州市市長張廣寧介紹,2003年全市農業總產值180.7億元,增長0.7%。張廣寧表示,2004年廣州將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加強農村基礎建設。落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措施,使農民總體減負逐步達到100%。(彭科王瑾劉榮劉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