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0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昨天,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關于做好2004年度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業負責人不得在毫無計劃的情況下在年底突擊花錢或濫發獎金。
根據《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和有關制度規定,國務院國資委要求央企在年底前控制成本費用,控制各項日常開支,杜絕鋪張浪費,企業領導人和職工收入分配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對各項收入、實物資產、往來款項和貨幣資金的核算與管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外賬”和“小金庫”。(王雪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