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5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近日,安徽省阜陽市銷售劣質奶粉系列案又有兩名被告人被判刑。
據報道,太和縣法院以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判處被告人李東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判處被告人李國備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判決被告人李東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登強經濟損失3000元;被告人李國備賠償2000元。
太和縣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2003年10月及11月份,被告人李東在沒有任何許可證件的情況下,以每件140元價格購進“陽光貝貝”金裝100嬰兒奶粉四件(24/件),并以每件180元的價格銷售給被告人李國備開設的零售部二件零八袋。
太和縣雙浮鎮村民李登強的女兒李強,2003年10月24日出生后,食用從李國備處以每件230元的價格購買的“陽光貝貝”金裝100嬰兒奶粉一件,造成嚴重營養不良。于2004年1月患嬰兒肝炎綜合癥,先后在鎮、縣、市三級醫院治療無效死亡。案發后,該奶粉經阜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此嬰兒奶粉蛋白質含量僅為1.96%。(劉穩梧、宮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