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5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記者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獲悉:大平礦難工傷保險賠付工作已全面展開,相關資金已準備就緒,可確保及時為各類職工支付有關待遇。
據介紹,大平礦難是《工傷保險條例》今年初實施以來所發生的最嚴重的一起安全生產事故。由于此前鄭州煤業集團已全員參保,礦難中各類職工都能得到及時的工傷保險賠償。根據有關規定,按鄭州市2003年月平均工資為1128元計算,每一因工死亡職工可享受喪葬補助金6768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60912元,以及約合15萬元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月發放)。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機構測算,按這次礦難148名職工因工死亡計算,工傷保險基金約需支付一次性費用1001.664萬元,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2237.76萬元。企業如果不參加工傷保險,這筆賠償費用將難以承擔,遇難職工往往得不到及時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