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0月21日電 據澳洲星島日報報道,西澳下議院已通過有關法律,以加長種族主義罪案的刑期。
根據此項提案,種族誹謗罪的最長刑期將從兩年延長至14年,但仍要證明犯罪動機。此外,提案增加一種新刑罰﹕煽動種族仇恨的罪犯將被判5年監禁,不須考慮動機。
西澳律政廳長麥根迪稱,修改后的法案還將清楚地區別種族誹謗和俗語罵族裔的行為。“提案一修改為,任何人卷入出于種族動機的犯罪行為,例如種族分子用汽油彈炸唐餐館,將被視作嚴重罪行,并得到相應的懲罰。”然而,西澳居民仍可罵人家是“歐洲佬”或“英國佬”,不用怕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