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1日電 20日,據來自四川省建設廳、省政府法制辦聯合在成都召開的《四川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修訂案草案)立法聽證會上的消息,重新修訂的《四川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將進一步規范房屋拆遷行為,條款內容也盡力體現出人文關懷和人性化色彩。
四川日報報道,2001年1月1日,《四川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頒布實施。3年多來,《條例》在規范四川省房屋拆遷行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由于《條例》先于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出臺,二者有不盡一致的地方,特別是在拆遷補償方式上有較大差異。為維護國家法規的統一性和嚴肅性,適應四川省社會經濟的統籌協調發展,對《條例》進行修訂已勢在必行。
在昨日召開的立法聽證會上,來自四川省內各地的24名拆遷人、評估機構、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代表圍繞人們關心的拆遷補償標準、拆遷資金監管、低保戶安置面積、防止“野蠻拆遷”等內容作了發言。(向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