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日電 (記者 朱大強)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派出十個巡視組分赴部分省,檢查、督導當地法院工作,從而標志著最高人民法院巡視工作制度正式啟動。
據介紹,巡視組此次巡視的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加強法院基層建設的基本情況;二是“司法公正樹形象”教育活動開展情況;三是解決涉訴上訪問題的進展情況;四是開展減刑、假釋專項檢查活動情況;五是超期羈押和超審限案件清理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實行巡視制度,是更好地履行監督指導職責的一項重要舉措,是促進全國法院工作全面發展的客觀需要,意義十分重大。
曹建明說,長期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二審改判、再審監督、制定發布司法解釋等途徑,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法院的審判工作進行了比較有效的監督指導。但也暴露出涉及案件數量有限,掌握的情況不盡客觀,對審判工作中的錯誤和問題的監督還不到位,糾正還不夠及時等問題。開展巡視工作,深入了解情況,可以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有利于加強對審判工作的監督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