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廣東中旅等之后,浙江杭州大廈旅行社昨天也宣布引入小費制,面對旅游業近期沸沸揚揚的關于小費制的爭議,昨天,國家旅游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導游不允許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小費。
國家旅游局政策法規司司長張堅鐘說,國務院下發的《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已經明確規定,導游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等任何方式索要小費或私自收受小費。他說,收取小費在國外比較盛行,國內自古也有“小賬”的做法,發生在服務提供者和接受者之間,是對于服務滿意而主動給予的獎賞,這種做法是人之常情,但違背目前旅游業的有關規定。
不過,北京旅游學院專家劉德謙也認為,使游客在自愿的前提下給小費是有利于提高服務質量的,應該呼吁業內制定行規,令小費規范化,使之向有利于游客和旅行社“雙贏”的方向發展。(鄭媛)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