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日電 被稱為“吉林第一貪”的吉林省國際經濟貿易開發公司原副總經理喬本平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有了最終結果,8月31日上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喬本平被執行死刑。
據檢察日報報道,法院終審認定,1993年至1996年間,58歲的喬本平利用擔任吉林省國際經濟貿易開發公司副總經理職務之便,先后貪污公款共計841萬余元,受賄224萬余元,挪用公款390萬元,分別用于其親屬做生意和本人購買股票。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準吉林高級法院對喬本平以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判決。(秦洪祥、戴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