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5日電 據《日本時報》報道,24日日本公布了應對武裝襲擊七項新法案的詳細內容,這些法案規定日本在遭到武裝襲擊時,應該依據法案規定的法律程序作出反應。
這幾項在經過內閣的批準后,日本政府計劃于三月初提交國會。由于日本二戰期間曾進行了海外侵略活動,人們對軍事比較反感,因此日本政界一直忌諱討論軍事問題,即使是國家防衛也不例外。這種思想使日本至今未能制定任何應付外國襲擊的法律措施。但是,由于對朝鮮核威脅的擔心不斷升級,日本政府已于2003年六月份通過法律,允許在遇到襲擊情況下出動自衛隊。這些最新的法案加強并完善了戰爭應急法案。
其中的一項新法案將允許日本海上自衛隊在日本領海附近攔截任何懷疑運載有軍用裝備的外國船只。法案將允許海上自衛隊不必征求外國船只的同意,就可以上船檢查。如果發現船上裝載有武器和彈藥,日本政府將有權沒收其貨物。按照這一法案,日本將有權消毀檢查中發現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日本防衛廳還將設立一個仲裁辦公室來監督攔截過程,這一辦公室的成員將由外界司法專家組成。
另兩項法案規定,在日本遭到襲擊情況下,將更新與駐日美軍的合作方案。一項法案將允許自衛隊向美軍部隊提供武器和彈藥,進行聯合防衛。目前執行的是1996年簽署的采購和互相保障協議,自衛隊不能和美軍共享武器和彈藥。另一項法案則將授權首相批準美國軍方征用必要的私有土地或建筑物。
其它法案所規定的措施主要是確保戰俘受到國際法所規定的待遇,中央和當地政府在疏散和營救居民、賠償居民的財產損失。日本民主黨,作為日本最大的在野黨,支持政府起草并通過這項保護居民的生命和財產的法律。
盡管政府和執政黨拒絕了民主黨將反恐措施列入立法范疇的要求,新的法率將適用于大規模恐怖事件。(章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