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3日電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日前,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準則公告第1號: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和計算機軟件》(征求意見稿)。中國保監會有關負責人稱,這是第一個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會計準則,它的推出,初步確立了中國保險監管會計準則體系的結構和內容。
第一號《準則公告》(征求意見稿)中,按固定資產的用途和變現能力對某些固定資產的分類進行了調整,使之更能反映資產的風險性質和變現能力,并分別規定了認可標準。同時明確,固定資產最高認可金額與負債(準備金)掛鉤,符合資產與負債匹配的要求,尤其對壽險公司更為重要。規定,財產保險公司和財產再保險公司房屋的最高認可金額為各項準備金之和的10%;人壽保險公司和人壽再保險公司房屋的最高認可金額為各項準備金之和的2%;綜合再保險公司房屋的最高認可金額為各項準備金之和的8%。
第一號《準則公告》(征求意見稿)對房地產評估增值的有關規定進行了補充和完善,規定,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因市場環境變化或其他原因而大幅度變化時,保險公司可以向保監會提交報告,說明導致資產價值發生變動的事實或者原因以及該價值變動對公司償付能力的可能影響。保監會將根據實際情況,在認為必要時,要求保險公司委托具有相關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對房地產進行評估。同時規定,為了避免公司對房地產評估的隨意性,保險公司應當對全部房屋和土地使用權同時進行評估,不得僅就個別資產進行評估。
第一號《準則公告》(征求意見稿)還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信息披露作出規定,保險公司除了要在認可資產表中列報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和計算軟件的認可價值外,還應當在認可資產表附注和明細表中披露這三項資產的相關信息。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美國等國家的保險監管部門為了全面掌握和及時了解保險公司房地產價值變動情況,均要求保險公司披露每一項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權的所在地點、取得時間、取得成本、累計折舊、賬面價值、公允價值等信息。所以,第一號《準則公告》直接借鑒了以上做法,并根據中國國情進行了調整,在實務指南中規定了明細表的統一格式。
第一號《準則公告》(征求意見稿)還對土地使用權、計算機軟件進行了規范。該負責人表示,之所以在同一公告中規范三項資產,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權、計算機軟件與固定資產密切相連,在同一公告中規范可以有效提高公告的效率和效果。據悉,第一號《準則公告》將于2004年度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起施行,即2004年初保險公司向保監會報送的2003年度償付能力報告不需要按該公告編報。(徐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