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慶一月九日電(記者鄒輝 范卉)記者今天從重慶市檢察院得到的消息說,重慶警方已于一月七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王建東等“一二·二三”特大井噴事故五責任人采取刑事拘留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重慶市檢察院相關人士介紹,檢察部門對開縣“一二·二三”特大井噴事故案已立案偵查,重慶市檢察院及其第二分院、開縣檢察院組成的十一人聯合辦案組已于一月四日趕赴開縣介入此案。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重慶市開縣高橋鎮的川東北氣礦十六H井發生特大井噴事故,目前已造成二百四十三人死亡,經國務院事故調查組調查后確定為特大責任事故。
重慶警方隨即對之立案偵查。經初步偵查,警方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四川省石油管理局鉆采工藝研究院工程師、開縣高橋鎮十六H井現場負責人王建東,川東鉆探公司鉆井二公司十二隊技術員宋濤等二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對川東鉆探公司鉆井二公司十二隊隊長吳斌、副司鉆向一明,川東石油鉆探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吳華等三人采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重慶市各級檢察機關對此案高度重視,于一月四日成立十一人的聯合辦案組趕赴現場,適時介入此案,及時了解案情,并建議警方全方位、多角度地收集所有與此次特大責任事故有關的證據,以保證案件能準確、及時、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