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四川網12月8日電 據成都日報報道,從2002年12月至2003年11月,成都市檢察機關共對12157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羈押期限進行了檢察監督,發現超期羈押違法共計23案36人,通過依法提出糾正意見,現已全部得到了糾正。
報道指,目前成都市已沒有超期羈押違法。
為有效防止和徹底杜絕超期羈押,日前,成都市檢察機關出臺了《成都市人民檢察院關于檢察機關實施換押制度的意見(試行)》,通過規范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執行換押制度程序、方式,著力杜絕在檢察工作中發生超期羈押,同時正在逐步建立檢察機關派駐檢察室與看守所之間有關數據聯網,駐所檢察室與檢察院三級相關信息聯網,監所檢察部門與機關內部各業務部門相關數據聯網,努力實現“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