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6日電 據央視國際報道,中國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財政部最近發出通知,對中國的國家普查項目和周期安排作出重大調整。原來的工業普查、第三產業普查和基本單位普查被合并成經濟普查。
今后,中國將進行統一的經濟普查,內容包括原來的第三產業普查、工業普查和基本單位普查,建筑業今后也將被納入普查范圍。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將在2004年舉行。原定于今年進行的全國第三產業普查將被合并到明年進行。
經濟普查的對象是企業事業組織、機關團體和個體工商戶,主要普查第二、第三產業的發展變化情況。這項普查以后每10年進行兩次,分別在逢3、8的年份實施。有關負責人表示,調整后經濟普查覆蓋面更全,數據更新更快,與國家編制五年計劃的銜接將更加緊密。
中國原有的國家普查項目包括人口普查、農業普查、工業普查、第三產業普查和基本單位普查5項。農業普查今后仍將單獨實施,每10年進行一次,由逢7改為逢6的年份實施。人口普查安排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