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9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昨天是“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參加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的婦聯界66位委員,提交了一份建議修改《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男女退休年齡不相同的提案。據了解,這是本次政協會議上,婦聯界委員提交的第一份界別提案。“這份提案,我們已經醞釀很久了。”政協委員、全國婦聯書記處書記莫文秀告訴記者。
據她介紹,1993年10月,國務院頒布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在“退休”一章中規定:男性年滿六十周歲,女性年滿五十五周歲應當退休;男性年滿五十五周歲,女性年滿五十周歲,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以及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休。公務員退休年齡的這一規定是重申1978年國發104號文件的規定。
莫文秀認為,這一規定不僅違背了男女平等的原則,也與我國婦女人才的狀況和作用相距甚遠。一是使女性平等參與社會發展的權利受損。由于女性比男性提前5周歲退休,在培養選拔時,一般50歲左右的處級女干部就不再繼續提拔。而同齡、同職的男性則不受影響。在黨政機關機構改革中,不少省(區市)在內退年齡的規定上,實行處級女干部50 53歲離崗,55歲退休,也是依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女性比男性早5周歲提前離崗,嚴重挫傷了女干部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積極性,并直接影響了正職和高層女領導干部的選拔,造成人才資源的極大浪費。
二是使女性經濟利益受損。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對男女不同退休年齡的規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要求,退休人員工作滿35年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基本工資)按88%計發,不滿35年的,按82%計發。由于女干部提前退休,大多數女干部,特別是大學畢業后參加工作的女干部,很難達到35年工齡。如果女性是碩士生、博士生就更無法享受這一待遇,出現了“學歷越高,參加工作時間越短,退休金越少”的現象。
三是女干部政策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困難。為解決男女干部退休年齡不一致問題,人事部、中組部曾于1990年和1992年分別下發了《人事部關于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于縣(處)級女干部退(離)休年齡問題的通知》,規定女高級專家、女處級干部可60歲退休。但因附加了“確因工作需要”、“內部文件不轉發,不宣傳”等條件,難以落實。
“全國婦聯曾經做過調查,大多數女性公務員認為此項規定不合理。”莫文秀說。3月7日下午,在婦聯界聯組討論上,這個提案得到了全體委員的一致同意。(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