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云區警方開始對重點娛樂場所從業人員進行“五提取”監管機制,即提取照片、身份信息、指紋、DNA和筆跡,方允許持證上崗。8月12日廣州棠景派出所稱,該派出所已對轄區內118間公共娛樂服務場所和特種行業的4233名從業人員進行了“五提取”,對沒有違法犯罪前科的人員發放《娛樂服務場所從業資格證》,并持此證上崗。
據白云區棠景派出所副所長龍師軍介紹,棠景街社區地處城鄉接合部,毗鄰廣州火車站和舊白云機場,商業發達,人員流動量大。從2005年開始,僅卡拉OK歌舞廳就從無到有,發展至11家,其中最大的一家有80余個單間,治安壓力很大。棠景派出所為消除治安隱患,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監管,在轄區內大力推行“五提取”監管機制。
采集個人信息資料,是否會涉及個人隱私?面對記者的提問,龍師軍回應說:“公安部早有明確規定可以對指紋進行收集和統一管理,以前限于客觀條件,我們沒有收集,現在所提取的信息會送至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保存入庫,不會泄露和侵犯從業人員的隱私權。”
警方此舉引發廣泛爭議。贊同者認為此舉將會提高刑偵效率。采集指紋及DNA不能簡單地看成是侵犯個人利益。其實,它對個人同樣有益處。現在,每一個人不僅要有一張個人身份證,也應有“基因身份證”。
反對者則指出,指紋及DNA本身屬于個人隱私。隱私被記錄在案,對于個人顯然是一個隱患。指紋、DNA將成為公安刑偵部門破案的有力證據。而根據無罪推定原則,這一證據公民是可以不主動提供給警方的。如今,公民在無犯罪前科的情況下,提供指紋,顯然是對個人不利的,也是隱私權被侵犯的典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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