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學生醫保10類費用不報銷 住院最高支付1萬
2008年06月18日 13:31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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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部分學生兒童參加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近日,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就學生家長比較關心的問題作出說明。其中,統籌基金對于十類費用不予支付。
按規定,無他方責任意外傷害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為:一個年度內在門、急診治療以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超過100元以上部分,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自付50%。門診最高支付限額為1000元;門診及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為1萬元。
【編輯:王賽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