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惠州8月12日電 (來妍 黃宇強)記者今天在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了解到,八月五日,衛生部發布《醫院投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醫院建立暢通、便捷的投訴渠道,實行投訴接待“首訴負責制”,以此規范醫療機構投訴管理,預防、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機構管理水平,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目前,該院已全面開展實施投訴接待工作一年,成效顯著。
據院方負責人介紹,自去年七月起,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原惠州市人民醫院)就新擬定并執行了《醫院投訴處理實施辦法》。醫院通過設立二十四小時投訴電話、設立投訴信箱、開設內部論壇網站、開放電子信箱等途徑,廣開投訴大門,解決患者遭遇投訴無門的困境。同時,成立投訴辦公室,由專人負責投訴接待、信息核實、責任處罰及跟蹤反饋工作,真正做到及時調解、公正為民。
該院投訴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做好投訴工作,既保障了患者的利益,也促進了醫院內部的管理。通過對投訴信息的處理,及時有效地幫助患者解決了各種困惑,最大程度的協調了醫患關系。對病人來說,能夠及時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對醫生來說,投訴信息的調查取證能起到有效地監督作用,投訴信息與考核評優的掛鉤也能增加醫生的工作積極性;對醫院來說,消除了患者對醫院的誤解,提高了醫院的整體醫療服務水平和美譽度。
據了解,此前該院平均每月接到患者投訴近二十起,由于問題解決的迅速、合理,各項工作改善到位,現今醫院接到的投訴數量明顯下降。今年五月和七月該院分別出現“零投訴”周和連續兩周“零投訴”。相比歷史最高每月五例的投訴數,惠州市第三人民醫院率先試水“首訴負責制”、重視處理醫院投訴工作,成效顯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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