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簽字致孕婦死亡續:死者父母申請補充鑒定
2008年06月12日 16:38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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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肖志軍拒簽字孕婦一尸兩命”事件有了新進展:李麗云父母起訴朝陽醫院和肖志軍一案,雙方當事人在朝陽法院進行了庭前談話。李旭光夫婦倆親自出庭,但記者并未見到肖志軍的身影。
“那小子不是跑了嗎?”李旭光告訴記者,他們和肖志軍已經失去聯系,不知道他現在在什么地方。李旭光說,這段時間他們夫妻二人一直在北京,有時打打零工。李旭光夫婦說他們現在的精神狀態和經濟狀況都很不好。
記者了解到,此前經李旭光夫婦申請、法院委托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對李麗云的尸體進行尸檢。后明正司法鑒定中心出具了《法醫學鑒定意見書》,結論為:李麗云妊娠晚期雙側彌漫性支氣管炎合并小葉性肺炎,繼發重度肺水腫、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最終出現呼吸循環衰竭死亡。法醫學推斷胎兒胎齡在36周左右。
今天上午,李旭光夫婦的代理律師王良斌對《法醫學鑒定意見書》提出異議認為,既然原發性疾病為“雙側彌漫性支氣管炎合并小葉性肺炎”,繼發重度肺水腫,但繼發的原因沒有徹底查清。另外,應當綜合對尸表未涉及的客觀征象和病歷,分析是否曾遭受過不合乎規范的診療措施。王良斌告訴記者,朝陽醫院方面希望通過醫學會鑒定的方式,對醫院的診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以及診療行為與李麗云的死亡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王良斌說,他們已經向法院提出補充鑒定申請。
今天上午,明正司法鑒定中心工作人員也到庭接受李旭光夫婦質詢。朝陽醫院方面拒絕接受記者采訪。
【編輯:王賽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