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記者從(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我省將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監督管理,并邀請社會監督員進行監督,定點單位嚴重違規將被取消其定點資格。
據悉,我省在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準入制度上,將把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并及時足額繳費作為定點的首要條件,未參加社會保險的一律不得納入定點范圍。建立健全公示和服務信息公布制度,凡經我省核準備案的定點單位,將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統一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未經核準公布的定點單位不得開展醫療保險業務,不得發生醫療保險基金結算。
此外,我省將對全省定點單位服務管理情況實行檢查,受理群眾相關投訴舉報,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責成統籌地區對投訴舉報的情況進行核實查處。凡經查實的嚴重違規的定點單位,可直接取消其定點資格,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黃繼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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