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醫保費用的報銷比例將分別達到75%、50%以上。昨日,福州市政府下發《關于福州市2009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福州未來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的具體方案。
對于市民來說,提高醫保報銷比例是最直接的實惠。《通知》明確,福州市將穩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醫保費用的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5%、5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左右。除了住院報銷外,今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將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新農合方面,鄉鎮和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80%和60%,縣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不低于30%。在現有10種門診統籌補償病種基礎上,再篩選、新增5種門診統籌補償病種。
據規定,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不設個人自付比例。福州市30%以上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在落實工資全額補助的醫療機構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 (東南快報 許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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