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成都市勞動保障局獲悉,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非本市戶籍的學齡前兒童也敞開了大門。只要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戶籍或領取了居住證,外地戶籍的年齡滿1個月以上的嬰兒、散居學齡前兒童、因病(殘)未入學的少年兒童(以下簡稱“外地戶籍兒童”)都可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每年最高8萬元的醫保報銷待遇。
每年繳40元 政府補助80元
外地到成都的務工人員,只要申領了居住證,就可以向暫居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參保,并統一所在街道、社區的勞動保障所(站)統一代收保險費。外地戶籍兒童參保繳費時間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保險有效期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兒滿月即可參保,繳費時間為入戶后30日內,保險有效期從繳費的次月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
外地戶籍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參照學生兒童的標準執行,即每人每年繳費120元,其中政府補助為每人每年80元,“也就是說,外地戶籍兒童參保每人每年只需要繳40元錢”。
三類情況可報銷 每年最高報8萬
據介紹,保險有效期內,參保外地戶籍兒童發生的住院醫療費、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住院期間因所在醫療機構條件限制發生在其他定點醫療機構的檢查和手術費都屬于醫療保險基金報銷范圍。
參保人員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為:鄉鎮衛生院50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一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200元,三級醫院500元。市外轉診的起付標準為1000元。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其數額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個人先支付應由個人自付的費用后,報銷比例為:鄉鎮衛生院9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65%,三級醫院50%,“每年最高可報8萬元”。
參保外地戶籍兒童入院時,個人應向定點醫療機構預繳一定醫療費,用于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部分;出院時不需去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銷費用,直接在定點醫療機構就可以實現刷卡報銷,“費用當日結清”。(成都商報 劉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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