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醫藥立法工作經過4年的發展和推進有望在年內取得成果。昨日,深圳市人大代表到福田中醫院進行中醫藥調研會。記者從會上獲悉,由深圳市衛生局起草的《深圳經濟特區中醫藥管理條例》,經過反復修改和論證形成的《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若干規定(草稿送審稿)》(以下簡稱《規定》)即將遞交市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并有望在年內出臺該法案。根據《規定》,深圳特區將在中醫藥管理和服務上先行先試,增加中醫坐堂診所和中醫館兩類醫療機構。
昨日下午,深圳市人大代表來到深圳市福田區中醫院進行現場調研,參觀該醫院住院病房、內科、放射科等醫療科室,了解福田中醫院以及深圳中醫藥近年發展的基本情況。在調研會上,人大代表針對《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若干規定(草稿送審稿)》進行現場討論。《規定》從總則、中醫管理、中藥管理、人才培養及科學研究、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六個方面對深圳市中醫藥管理、服務以及人才培養等方面進行法律規范。
深圳市為中醫坐堂醫診所的試點城市之一,為了充分發揮中醫藥“簡、便、驗、廉”的特點,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規定》根據特區實際情況,創新性提出新增加中醫坐堂醫診所和中醫館兩類醫療機構,這也意味著藥店中醫坐堂開診和開設中醫館將在深圳合法化,這也成為深圳中醫藥立法中最大的亮點之一。為了進一步規范中醫坐堂醫診所和中醫館的經營行為,《規定》明確規定了這兩類新的醫療機構設置條件、審批程序、服務范圍和服務規范。其中規定中醫館、中醫坐堂醫診所及其執業醫師應當按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不得使用西藥,不得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醫療美容、性病、戒毒、精神病診療服務,不得開展注射和手術治療。
據悉,自2005年起,深圳市開始提出并著手中醫藥立法這項工作,經過4年的不斷考察、調研和論證,《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若干規定(草稿送審稿)》或將在年內取得突破,《規定》中提出的系列中醫藥方面的舉措和創新也將在特區內先行先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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